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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人才网-校园招聘烽火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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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6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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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分娩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定额补贴,其标准是: (一)正常生产的2000元; (二)难产的2500元; (三)剖腹产3000元; (四)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800元; (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600元; (六)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400元; (七)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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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医疗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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