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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人才网-校园招聘烽火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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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20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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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秦皇岛市政府印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就解决农民工就业、工资保障、社会保障、提高素质和享受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作出规定。 该意见共分为7个方面、40项具体条款,详细规定了提高农民工待遇、改善农民工生活条件等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措施,如农民工个人在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人补贴120元;经过劳动技能培训并且获得结业证书的农民工,根据培训等级,每人可获得4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补贴;在进行劳动技能鉴定时,鉴定费的40%由政府进行补贴;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范围,设立农民工参保“绿色通道”,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缓缴或减免涉及拖欠农民工集体工资、因公负伤或患病后企业不支付急需医疗费的争议案件的费用;将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等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对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员工宿舍。 同时,将长期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工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农民工中的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落户。 设立农民工参保“绿色通道”,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将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等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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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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