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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至今已五月有余,争论仍不绝于耳,其中最响亮的声音来自玖龙纸业的张茵。这位前女首富三月份向全国“两会”提交议案,建议继续完善“新法”,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前者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
然而,争论终归是争论,面对“新法”,最务实的考虑应该是: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正如沃尔玛(中国)副总裁王培所说:法律就是法律,我们可以用合适的渠道和手段积极反映自己的看法,但在没有细节出台之前,对于“新法”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承受着相当压力的中小企业也行动了起来。湖南富丽真金家纺有限公司率先向“新法”靠拢,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经理付巧平的说法,这使员工对企业有一定的归属感,进而增加了员工的忠诚度。
作为人力资源专家,美世公司华南区总经理孟凡宇则认为:“新法”可以让人力资源体系以及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王培:走在“新法”之前
作为一名人力资源管理者,你如何看待新的《劳动合同法》?
王培: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对原有的《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很好补充。它很大程度规范了企业的用工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中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中的里程碑。但是“新法”本身仍有部分条款需进一步明确、清晰。
对于企业而言,这部法律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需要企业不断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资源。所以它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用工制度,也是企业提高管理能力的契机。
“新法”出台以后,沃尔玛的人力资源工作做了哪些变化?
王培:“新法”对沃尔玛的影响并不大,我们只是对工作进行了一些微调,比如跟公司各个部门沟通意见,对管理层进行培训等。另外,对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员工手册、员工的劳动合同都重新进行了审视,凡是跟“新法”相关联的条文,我们都会再梳理一遍,看哪些是需要更改的。我们根据“新法”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些微调,主要是在措词方面,注意使用比较规范的说法。这些调整我们在年底之前就已经完成,而且已经发出通知给每个员工。告诉他们我们的劳动合同有哪些改变,然后跟他们重签。
你在沃尔玛已经工作了十多年,公司有没有跟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王培:当然有。其实我们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从2005年就开始的,而不是“新法”出台以后。所有的员工第一次跟公司签合同,期限是三年合同。三年后,只要员工愿意留在公司,公司也希望员工留下,双方就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方面,我们没有强制性,如果员工有其他的想法,想签得短一些,比如说一年或是两年,也是可以的。另外,在社会保险的购买及员工的带薪年假制度等方面,我们都是先于“新法”实行的,远优于市场的做法。
目前很多公司认为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企业解聘员工的成本会增加。沃尔玛作为这方面的一个先行者,有没有一些好的建议给到他们?
王培:这也是人力资源工作者最近都在讨论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要在选才上下功夫,严格选聘环节。这样不光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也可以保障员工的利益,因为很多员工可能开始并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否适合自己。
在沃尔玛,我们的观点是:Hire for attitude,train for skill。翻译过来就是“聘之以态度,授之以技能”。也就是说我们在选才的时候,会很重视他的态度,看他的价值观是否跟公司相合。只有认同公司价值观的员工,才会在公司做出业绩,也才会做得长久。我们自己有一些评估中心,员工的入职、转职、升职,都可以经过评估中心的评估,以确保找到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上去。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如果想要解聘那些工作不胜任的员工,取证工作会不会很难?
王培:这确实有难度,因为如果是严重违规的话,就比较好界定。但是有的员工可能会因为签订了这个合同,就开始懈怠。他也不犯大的错误,也不尽心尽力地工作。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公司真的要解聘他,那就不得不赔偿他。其实这并不是“新法”才规定的,在以前的劳动合同实施阶段,这种情况就存在。
但是沃尔玛不会随便解聘一名员工,我们有一项专门的工作,叫作coaching,也就是工作指导,分为口头指导、书面指导和决定日。所以如果员工在这些方面出现问题,公司都会有记录。即便我们有了这些记录,最后真正要去解聘这个员工的时候,我们也一定会对照法律,看他是不是符合解聘的条件。如果相关记录都相当完备,而法律上又规定我们必须要赔偿的话,我们也会对他进行赔偿。
但最重要的,我们在解聘员工之前,一定会问他的部门领导,看他有没有对这名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这样就可以避免让员工受到不公正对待。 |